中文首页 ENGLISH
222.jpg
 
评选细则

中国国际时装周相关奖项评审细则(试行)

2017-10-24 16:48:59   分享到:0

中国国际时装周相关奖项评审细则(试行)
 
2025年9月3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国际时装周组织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相关奖项评审是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的年度专业活动,旨在表彰为时尚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职业精英、知名品牌和时尚机构,评选结果在中国国际时装周年度颁奖典礼上揭晓并向获奖个人、品牌和机构颁发荣誉证书或奖杯。
 
第三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相关奖项包括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最佳时装设计师、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优秀新锐设计师、优秀童装设计师;中国时装技术“金剪奖”、中国十佳时装技术奖;最佳职业时装模特、中国十佳职业时装模特;最佳时装摄影师;最佳时装评论员;时尚品牌奖以及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特别奖。
 
第二章 奖项说明及评选办法
 
第四条 优秀童装设计师
1、每年评选优秀童装设计师获奖者不超过3名(可空缺)。
2、申报时间:1月20日前。
3、申报条件:
(1)中国籍职业童装设计师;
(2)自主或合作或服务的童装品牌代表设计师,且当季发布品牌创立运营在3年以上;
(3)年度连续两季在中国国际时装周举办同品牌童装新品专场发布会,每场发
布童装作品数量占比不低于90%,其中,发布童装作品中成衣占比不应低于70%;
(4)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4、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时装设计师自愿报名;
(2)提交品牌当季发布会主题创意说明、设计图稿和视频等信息资料,以及个人简历、品牌介绍、目标客群、价格区间、产品图册、销售渠道、上一年度品牌年销售额及其纳税(增值税)证明,如发布当年为新合作或服务品牌则提供设计师个人上一年度服务或自有品牌的销售额及纳税证明;
(3)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时装艺术委员会审核并确定参评人;
(4)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中国国际时装周评委团对参评人发布作品进行评审,以评审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年度优秀童装设计师。
 
第五条 优秀新锐设计师
1、优秀新锐设计师分为优秀新锐时装设计师和优秀新锐配饰设计师,每年评选优秀新锐时装设计师和优秀新锐配饰设计师获奖者各不超过3名(可空缺)。
2、申报时间:1月20日前。
3、申报条件:
(1)中国籍职业时装或配饰设计师,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
(2)自主或合作的时装或配饰品牌代表设计师,且当季发布品牌创立运营在3年(含3年)以上;
(3)年度连续两季在中国国际时装周举办同品牌时装或配饰新品专场或联合场(不多于3人)发布会或参加DHUB设计汇静态展,每场发布时装(成人男装或女装)或配饰作品数量占比不低于90%;
(4)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4、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时装或配饰设计师自愿报名;
(2)提交品牌当季发布会或展示作品的主题创意说明、设计图稿和视频等信息资料;以及个人简历、品牌介绍、目标客群、价格区间、产品图册、销售渠道、上一年度品牌年销售额及其纳税证明;
(3)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时装艺术委员会和配饰艺术委员会审核并确定参评人;
(4)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中国国际时装周评委团对参评人设计作品进行评审,以评审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获奖者。
 
第六条 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
1、每年评选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获奖者不超过10名(含10名)。
2、申报时间:1月20日前。
3、申报条件:
(1)中国籍职业时装设计师;
(2)自主或合作或服务的时装品牌代表设计师,且创立或运营品牌在5年以上;
(3)年度连续两季在中国国际时装周举办同品牌时装新品专场发布会,每场发布时装(成人男装或女装)作品数量占比不低于90%;
(4)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4、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时装设计师自愿报名;
(2)提交品牌当季发布会主题创意说明、设计图稿和视频等信息资料,以及个人简历、品牌介绍、目标客群、价格区间、产品图册、销售渠道、上一年度品牌年销售额及其纳税(增值税)证明,如发布当年为新合作或服务品牌则提供设计师个人上一年度服务或自有品牌的销售额及纳税证明;
(3)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时装艺术委员会审核并确定参评人;
(4)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中国国际时装周评委团对参评人发布作品进行评审,以评审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获奖者。
 
第七条 最佳时装设计师
1、最佳时装设计师分为最佳女装设计师和最佳男装设计师,每年评选最佳女装设计师和最佳男装设计师获奖者各1名(可空缺)。
2、申报时间:1月20日前。
3、申报条件:
(1)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
(2)自主或合作或服务的时装品牌代表设计师;
(3)年度连续两季在中国国际时装周举办同品牌时装新品专场发布会,每场发布时装(成人男装或女装)作品数量占比不低于90%;
(4)本年度综合成绩特别突出的当选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可被破格提名;
(5)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4、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时装设计师自愿报名;
(2)提交品牌当季发布会主题创意说明、设计图稿和视频等信息资料,以及个人简历、品牌介绍、目标客群、价格区间、产品图册、销售渠道、上一年度品牌年销售额及其纳税(增值税)证明,如发布当年为新合作或服务品牌则提供设计师个人上一年度服务或自有品牌的销售额及纳税证明;
(3)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时装艺术委员会审核并确定参评人;
(4)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中国国际时装周评委团对参评人发布作品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综合成绩确定最佳女装设计师和最佳男装设计师提名候选人(各不超过3名);
(5)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评审团对提名候选人进行打分,现场随机抽取有效分数的三分之二,计算平均分,作为提名候选人的现场得分;
(6)上述第(4)、(5)项各按比例50%比例综合计算,确定提名候选人的最终得分,得分最高者当选,其余候选人获提名奖。
 
第八条 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
1、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是中国时装设计师的最高奖,每年评选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获奖者1名(可空缺)。
2、申报时间:1月20日前。
3、申报条件:
(1)最佳时装设计师或最佳时装设计师提名获得者;
(2)自主或合作或服务的时装品牌代表设计师;
(3)年度连续两季在中国国际时装周举办同品牌时装新品专场发布会,每场发布时装(成人男装或女装)作品数量占比不低于90%;
(4)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4、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时装设计师自愿报名;
(2)提交品牌当季发布会主题创意说明、设计图稿和视频等信息资料,以及个人简历、品牌介绍、目标客群、价格区间、产品图册、销售渠道、上一年度品牌年销售额及其纳税(增值税)证明,如发布当年为新合作或服务品牌则提供设计师个人上一年度服务或自有品牌的销售额及纳税证明;
(3)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时装艺术委员会审核并确定参评人;
(4)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中国国际时装周评委团对参评人发布作品进行评审,以评审综合成绩确定提名候选人(不超过3名);
(5)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评审团对提名候选人进行打分,现场随机抽取有效分数的三分之二,计算平均分,作为提名候选人的现场得分;
(6)上述第(4)、(5)项各按比例50%比例综合计算,确定提名候选人的最终得分,得分最高者当选,其余候选人获提名奖。
 
第九条 中国十佳时装技术奖
1、每年评选中国十佳时装技术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含10名)。
2、申报时间:6月25日前。
3、申报条件:
(1)从事时装版型及工艺工作3年以上的中国籍时装技术人员;
(2)参加年度服装造型技术和服装工艺技术命题考核评选,奇数年考核男装技术,偶数年考核女装技术;
(3)参加年度中国时装创意造型技术作品展;
(4)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4、评审程序:
(1)中国时装技术奖评选流程由资格审核、初评、复评组成;
(2)符合申报条件的时装版型及工艺技术专业人员自愿报名;
(3)提交个人简历、代表作品照片及个人工作视频等资料;
(4)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审核与初评工作,并确定参评候选人(不超过30名);
(5)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中国国际时装周评委团对参评候选人复评环节所完成的命题考核作品进行评审,以评审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获奖者,前10名获得年度中国十佳时装技术奖。
 
第十条 中国时装技术“金剪奖”
1、中国时装技术“金剪奖”为时装技术最高奖,每年评选中国时装技术“金剪奖”获奖者1名(可空缺)。
2、申报时间:6月25日前。
3、申报条件:
(1)当届中国十佳时装技术奖获得者;
(2)从事时装版型及工艺工作3年以上的中国籍时装技术人员;
(3)参加年度服装造型技术和服装工艺技术命题考核评选,奇数年考核男装技术,偶数年考核女装技术;
(4)参加年度中国时装创意造型技术作品展;
(5)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4、评审程序:
(1)参与当届中国十佳时装技术奖所有评审环节;
(2)年度中国十佳时装技术奖评选得分最高者获本年度中国时装技术“金剪奖”。
 
第十一条 中国十佳职业时装模特
1、每年评选中国十佳职业时装模特获奖男、女模特各10名。
2、申报时间:7月20日前。
3、申报条件:
(1)从事模特职业1年以上的中国籍签约职业时装模特;
(2)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下半年及当年度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提交参加相关秀演、拍摄等时尚活动的工作业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包括图片、视频、文字等相关证明;
(4)参演当季中国国际时装周(春夏系列)发布;
(5)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时装模特通过所在经纪公司自愿报名;
(2)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职业时装模特工作委员会审核参评人资格;
(3)男、女模特提交的工作业绩资料及纳税情况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为期5天;
(4)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评审团依据男、女模特候选人提交的工作业绩资料对男、女模特候选人分别进行评审打分,按模特综合得分排名确定男、女模特各10名获奖者。
 
第十二条 最佳职业时装模特
1、最佳职业时装模特分为最佳职业时装女模特和最佳职业时装男模特,每年评选最佳职业时装女模特和男模特获奖者各1名(可空缺)。
2、申报时间:7月20日前。
3、提名条件:
(1)当届中国十佳职业时装模特;
(2)参演当季中国国际时装周(春夏系列)发布;
(3)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评审程序:
(1)参与当届中国十佳职业时装模特所有评审环节;
(2)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职业模特工作委员会依据当届中国十佳职业时装模特获奖名单确定年度最佳职业时装女模特和最佳职业时装男模特提名候选人(各不超过10名);
(3)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评审团对男、女模特提名候选人分别进行打分;
(4)现场随机抽取评审团有效分数的三分之二,计算平均分,作为评审团分数;
(5)提名候选人参评本年度十佳职业时装模特的得分与评审团分数各按50%比例综合计算,分别确定男、女模特提名候选人最终得分,得分最高者当选。
 
第十三条 最佳时装摄影师
1、每年评选最佳时装摄影师获奖者1名(可空缺)。
2、申报时间:7月20日前。
3、申报条件:
(1)有丰富专业经验和职业技能的时装摄影师和摄像师;
(2)积极参与国内外时尚发布的现场图片或视频拍摄工作;
(3)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时装周拍摄、宣传报道工作;
(4)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无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
4、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时装摄影师或摄像师自愿报名;
(2)提交个人近期时装摄影代表作品及相关说明;
(3)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审核并确定提名候选人(不超过3名);
(4)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评审团对提名候选人进行打分,现场随机抽取有效分数的三分之二,计算平均分,得分最高者当选。
 
第十四条 最佳时装评论员
1、每年评选最佳时装评论员获奖者1名(可空缺)。
2、申报时间:7月20日前。
3、申报条件:
(1)有较高时装评论水平和丰富新闻采访经验的时尚编辑;
(2)热诚参与国内外重大时尚发布活动现场采访报道工作;
(3)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时装周采访、宣传报道工作;
(4)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无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
4、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资深时尚编辑记者自愿报名;
(2)提交个人近期时尚报道代表作品及相关说明;
(3)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审核并确定提名候选人(不超过3名);
(4)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评审团对提名候选人进行打分,现场随机抽取有效分数的三分之二,计算平均分,得分最高者当选。
 
第十五条 时尚品牌奖
1、每年评选时尚品牌奖获奖品牌不超过10个(含10个)。
2、申报时间:1月20日前(秋冬系列)、7月20日前(春夏系列)。
3、申报条件:
(1)拥有较强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时装(成衣)及服饰品牌;
(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资质且经营时间5年以上的品牌;
(3)具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且在终端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4)在中国国际时装周(秋冬或春夏系列)举办专场发布会。
4、评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时装(成衣)及服饰品牌自愿报名;
(2)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审核并确定候选品牌,不超过30个;
(3)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组织评审团对候选品牌进行投票,得票排名前十者当选。
 
第十六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特别奖
为表彰和鼓励在推动时尚产业、时尚传播、时尚教育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取得突出成就的国内外品牌、机构或个人,由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主席推荐并经主席团通过,授予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特别奖。
 
第三章 中国国际时装周评委团
 
第十七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评委团包括“设计师奖”评审团、“时装技术奖”评审团和“时装模特奖”评审团。每年由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秘书处从专家评委库抽取,经主席办公会议确认产生。
 
第十八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专家评委库由国内外知名时尚媒体人、时装院校教授、时装营销专家、资深时尚买手、时装版型及技术专家、知名时装设计师、时装摄影师、时尚编辑、时装编导以及知名艺术家等时尚人士组成。
 
第十九条 “设计师奖”评审团由知名时尚媒体人、时装院校教授、时装营销专家、时尚买手以及时尚机构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团通过主题创意、品牌形象、整体风格、时尚感、商业价值、造型美感、色彩组合、工艺技术、材料运用等方面对参评人设计作品予以评判,评选出年度优秀童装设计师、优秀新锐时装及配饰设计师、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最佳时装设计师提名、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提名等奖项获奖者。
 
第二十条 “时装技术奖”评审团由时装版型及工艺技术专家、精通时装造型技术及工艺的时装设计师、时尚机构资深专家及学者组成。评审团通过服装造型设计、服装工艺制作、服装样板、设计及工艺创新、整体完成度等方面对参评人作品予以评判,评选出年度中国十佳时装技术奖、中国时装技术“金剪奖”等奖项获奖者。
 
第二十一条 “时装模特奖”评审团由美学教育专家以及资深专业人士等组成。评审团依据模特提交的个人工作业绩资料对模特进行打分,按综合分数排名确定中国十佳职业时装模特。
 
第四章 工作要求及行为准则
 
第二十二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各年度奖项的申报推荐和评选审核工作由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协调组织。
 
第二十三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会同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时装艺术委员会、配饰艺术委员会、技术工作委员会、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品牌工作委员会等专业机构,严格遵守本细则有关规定,并根据中国国际时装周各年度奖项的性质及特点制定申报及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解释说明,认真细致地做好评审组织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评审团、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等所有参与评审评分、投票以及组织服务的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影响和干扰评选工作的不良行为,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Copyright © 2010-2019 中国国际时装周 ICP备:京ICP备10036468号-6
地址:北京朝阳区酒仙桥路2号D·PARK北京会所A座  电话:010-84562288 传真:010-64387099 010-64375099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123号